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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33 沪市 冠豪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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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30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1-临 04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05 号文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又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8,19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45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9,20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002.62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6 日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1]第 1000642010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制定

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霞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湛江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上述三家银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开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中信建投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

其他工作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中信建投发现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

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