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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公告

公告日期:2001-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关于上市公司配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配股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原因 
  本公司于2001年3月15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配股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89号文核准实施。本次配股说明书刊登在2001年9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9月20日,除权基准日为2001年9月21日,配股缴款起止日为2001年9月21日至2001年10月11日。 
  本次配股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294,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价格为每股11.5元。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此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应配股份为27,000,000股,逾期未配的股份视作放弃,其未被认购部分由承销商包销。故本次配股实际配售的股份为27,000,000股。 
  本次配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105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费及交易所上网发行费计人民币5,346,308.19元后,本次配股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5,153,691.81元,已于2001年10月26日全部到位,并由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深同证验字〖2001〗02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1、尚未流通股份 
  其中: 
  发起人股份        204,000,000         0     204,00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04,000,000         0     204,000,000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0    27,000,000      1170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90,000,000    27,000,000      117000000 
  3、股份总额        294,000,000    27,000,000     321,000,000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2001年10月30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204,000,000        63.55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371,170         7.90 
  3    向青                398,200         0.12 
  4    景宏基金              300,000         0.09 
  5    袁锡均               268,926         0.08 
  6    新疆特变              238,000         0.07 
  7    马宏伟               200,000         0.06 
  8    余永远               185,000         0.06 
  9    文艳红               156,270         0.05 
  10    兴和基金              144,468         0.05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购本次配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重要事项 
  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可流通股份27,000,000股将于2001年11月 5 日上市流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本次配股余股25,371,170股,占公司配股后总股本32100万股的7.90%,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89号文件; 
  3、本次配股说明书及相关配股公告; 
  4、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深同证验字〖2001〗022号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