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7]1845号),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7年9月15日举行2017年第55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申请材料显示,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合理性披露不充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申请人前次重组上市的承诺不一致。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