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3-048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相关的议案。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及配套规则,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相关文件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并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股
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1月13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