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09-017号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1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
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
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为公告招股意向书(T-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申购代码为“730308”,申购简称为“华泰增发”。
4、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
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山东
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上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申购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本公告中“网下申购方
法和申购程序”部分。
6、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投资者须在申购
日2009年9月22日(T日)15:00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同时
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并须保证其应缴纳的申购定金在当日(T 日)17:00 之
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缴纳的定金不
足的均为无效申购。
7、本次增发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
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2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筹资需求,
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并于2009年9月25日(T+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刊登的《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中予以公布。
9、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9年9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的《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10、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华泰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承销团 指以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由具有承销资
格的承销商为本次增发而组建的承销团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经发行人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8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
会公开增发不超过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
行为
机构投资者 指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
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权申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他
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3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定
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网上、网下申购日/T日 指2009年9月22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
本次增发数量的上限为10,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和网下的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实际募集资金量取决于最终的
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3、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同一机构投资者可同时参与本次网上和网下申购。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为公告招股意向书(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
5、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
本次增发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
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6、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成的
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7、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华泰股份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8、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
公告。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4
交易日 日 期 事 项 停牌时间
T-2 日 9月18日
1、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2、刊登《网上和网下发行公告》
3、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日 9月21日 网上路演,增发前最后交易日 正常交易
T日 9月22日
刊登《增发提示性公告》,网上、网下申
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申购定金到账
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
T+1 日 9月23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T+2 日 9月24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
数量,计算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
T+3 日 9月25日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退
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
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至时
间为当日下午17:00 时),网上摇号抽签
全天停牌
T+4日 9月28日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款解冻,网下申购款验资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
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符合
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和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发行总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发行总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申购条件
配售比例
/中签率
网下申购
有效申购股数为50 万股以上(含50 万股),
5,000 万股以下(含5,000 万股)
a5
网上申购
申购数量下限为1,000 股,且为1,000 股的整
数倍
b
本次发行将依照以下原则进行配售: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申购的中签率趋于一
致,即a≈b。
三、网下申购方法和申购程序
(一)资格的认定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参与
股票申购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申购方式
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股数为50 万股(含50 万股)。超过50 万股的
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5,000 万股(含5,000 万股)。投
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
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的配售结果确定后,投资者持股如首次达到发
行人股本总额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增发股票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股票账户。尚未开户登记的
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T 日)前(含该日)办妥开户手续。
2、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进行申购,以其他
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号码为:010—68790897。
投资者须于2009 年9 月22 日(T 日)15:00 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处:
①《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申购表》
②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6
④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⑥ 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
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3、缴纳定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
申购款=申购股数×本次发行价格
申购定金=申购款×20%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2009 年9 月22 日(T 日)15:00 时前
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并于当日15:00 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
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
申购定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并请通过联行系统或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支
付:
收款单位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01618636050004326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30200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