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3-025 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5 号文核准, 本公司由承销
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343.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5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50,005,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35,316.97元,募集资金净额 344,370,483.03 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8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商业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350,005,800.00 元,扣除应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3,180,000.00 元(含税,不含税金额 3,000,000.00 元)
后的募集资金余款为人民币 346,825,800.00 元,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存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公司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偿还银行借款 25,000,000.00 元, 2021
年12月27日偿还关联方债务80,000,000.00元,余款241,825,800.00元于2021
年 12 月 27 日转入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
金款项转入子公司一般账户后,偿还关联方债务 152,000,000.00 元。
综上,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346,825,800.00 元,累计用于归还银行借款金额 25,000,000.00 元,累计用于 偿还关联方债务金额 232,000,000.00 元,累计用于支付中介机构与定向增发相
关费用金额 2,560,000.00 元,剩余金额 87,265,800.00 元存放于子公司在银行
开立的一般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23,427.51 元,
主要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入账和银
行手续费扣除等原因产生。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商业城制定了《沈阳商业城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 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 照《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余额合计
为 23,427.51 元(因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银行存
款利息入账和银行手续费扣除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性质 余额(元)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东顺城支行 0334460102000003814 募集资金专户 16,746.4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8112901012300817115 募集资金专户 6,681.07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东莞证券分别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东顺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严格审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沈阳商业城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査报告》,认为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2.34 万元被司法冻结的情形,该款项为募集资金结息款项,金额较小,司法冻结不存在重大影响。商业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并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4,370,483.0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4,370,483.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可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入金额(2) 诺投入金额的 (%)(4)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如有) 差额(3)= =(2)/(1)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2)-(1) 化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 否 344,370,483.03 - 344,370,483.03 0.00 344,370,483.03 - 100% - - - 否
务
合计 — 344,370,483.03 - 344,370,483.03 0.00 344,370,483.03 - 100% - - -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