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3-095 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出资人受让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转增股本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中国新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新兴”)和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凯投资”)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中国新兴和泓凯投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
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思”)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号)。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发布了关于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号)。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决定书》【(2023)辽 01 破申 2
号】和《通知书》【(2023)辽 01 破申 2 号之二】,沈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号)。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临时管理人提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号)。
公司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号)。中国新兴和泓凯投资组成的联合体完成
了报名程序并经遴选确定为公司重整投资人。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临时管
理人和公司与中国新兴及泓凯投资分别签署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现将《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新兴基本情况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新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409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508 室
法定代表人:吴克禄
注册资本:10,6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出资:10,6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 年 12 月 29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11 月 0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股权投资与管理;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托管的策划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
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抵押物处置经营;销售贵金属、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轻工产品、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五金交电、工程机械、建筑材料、文化体育用品;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通用技术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240 40%
乾道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028 38%
北京世华恒熠科技有限公司 2,332 22%
中国新兴无实际控制人。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中国新兴的主营业务为上市/非上市企业并购重组、不动产投资和产业投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 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总收入 648.48 1,138.30 247.78
营业总成本 3,891.41 1,591.81 975.33
归母净利润 65.46 -492.58 -544.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7.32 -614.95 -146.98
总资产 14,841.14 14,953.85 3,700.60
总负债 5,483.34 5,661.52 1,905.27
资产负债率(%) 36.95 37.86 51.49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中国新兴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中国新兴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二)泓凯投资基本情况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M6FU70D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于志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8 号讯美科技广场 3 号
楼 10123
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14 日
营业期限:2023 年 6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元)
1 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 0.006246%
2 深圳市浩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 0.062457%
深圳市履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
3 6,000 37.474236%
限合伙)
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62.457061%
合计 16,011 100%
泓凯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泓凯投资的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泓凯投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泓凯投资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泓凯投资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二、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乙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一:中国新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二: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临时管理人及公司与丙方一、丙方二(以下统称为“丙
方”)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丙方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商业城重整,丙方各方根据协议享有重整投资人权利,承担重整投资人义务。
(二)重整投资目的
丙方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乙方重整程序,通过重整投资,帮助乙方化解经营及债务危机,助力恢复和提升乙方作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三)重整投资方案
1、丙方支付人民币 450,000,000 元(大写:肆亿伍仟万元整)的重整投资款以每股 5.6 元的价格受让 80,357,144 股商业城转增股票。其中,丙方一受让53,571,429 股商业城转增股票,丙方二受让 26,785,715 股商业城转增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丙方应将上述重整投资款于重整计划草案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 10 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丙方一牵头组成的联合体重整投资人履约保证金将统一由丙方一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丙方一已缴纳的 3,000(大写:叁仟万元整)万元尽调保证金可于本协议签订后全部无息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丙方一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如丙方未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丙方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甲方收到全部联合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投资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丙方指定银行账户。
5、若丙方一指定其他主体以重整投资人的身份承接丙方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的,丙方一及该指定主体应向甲方、乙方出具相关书面函件和/或配合签署相关书面协议,明确该等权利义务承接事宜,此时就该等事项应理解为丙方及其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