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1-019 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申请的人民币1.4亿元借款额度已全额使用,公司向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集团”)申请的人民币 1.2 亿元借款额度已使用 1.05 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茂业商厦尚未签署续期借款协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结果尽快完成协议签署工作。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申请人民币 1.4 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号)。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资金需求压力,在上述授权到期后,公司拟向茂业商厦申请借款续期,续期额度为人民币 1.4 亿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借款资金占用费为 8%。
茂业商厦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马秀敏、张剑渝和孙庆峰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同意本次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全称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 Zhen Maoye Trade Building Co.Ltd
成立日期 1996 年 1 月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2,0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张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东门中心广场
从事东门中心广场的物业经营及管理,经营餐饮业务,百货类商品零售
(包括代销、寄售)经营(涉及国家行业管理的凭许可证经营);组织国内产
品出口业务;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在东门广场内经营保龄球室、棋艺室、
壁球室、桌球室、器械健身室;从事茂业商厦百货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在东门中心广场三期 7-8 楼设立经营餐饮业务的分支机构,附设烟、酒零售。
经营范围
在东门中心广场三期六楼经营美容美发、健身中心;在深圳市东门中路 13 号
经营金银饰品零售业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
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凭食品流通许可证 SP4403001110330961 经营,有效
期至 2014 年 12 月 14 日);办理境内居民个人及非居民个人用外币和外币旅
行支票兑换人民币的业务;商业信息咨询及服务。
茂业商厦系商业城控股股东中兆投资的控股股东,故茂业商厦与商业城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茂业商厦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资产 463.72 亿元,负债 323.09 亿元,净资产
140.63 亿元,营业收入 27.54 亿元,净利润 0.75 亿元。
鉴于《茂业商厦 2020 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尚未披露,2020 年度相关数据暂不
便公示,敬请投资者理解。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借入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应乙方请求,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借款 14,000 万元人民币,专项作为乙方的经营周转资金,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甲方可根据资金情况要乙方随时还款。
2、借款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借款按年利率 8%计收资金占用费,并按月于 5 日前支付(如市场同等资金占用费因政策等因素变动,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资金占用费)。
3、其他事项以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公司阶段性资金压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无不利影响;借款利率的确定是以市场为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确定的,资金成本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7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 4 位关联董事陈快主先生、钟鹏翼先生、王斌先生、吕晓清女士回避表决,其他 5 位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
联交易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在进行事前审核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借款用途合理;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借款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我们同意本次借款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茂业商厦尚未签署续期借款协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结果尽快完成协议签署工作。
七、其他说明
公司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告编号:2021-009 号),同意公司向茂业集团申请 1.2 亿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茂业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
实际控制的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茂业集团的借款额度已使用 1.05 亿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公告所述的借款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关联借款情况。
八、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