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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0 沪市 维维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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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0:维维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日期:2018-07-14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注销等(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预案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股价人民币4元/股(含)。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以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3,440万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3,44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36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67,200万股的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以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资金来源

个月内有效。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81.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6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9亿元,公司现有货币资金12.86亿元,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合计6.5亿元,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计6亿元。根据上述财务数据结合公司稳健的生产经营、正常销售回款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预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成交均价3.732元;于2018年5月3日增持13,700股,成交均价3.73元;合计增持807,100股。上述高管的增持行为是其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自行做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中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将5%以上股东章霖所持维维股份于2018年6月29日卖出8,360,000股,交易金额26,649,844元;2018年7月2日卖出7,517,580股,交易金额23,803,623元;违约处置卖出股份15,877,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95%。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其他董、监、高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