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9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30%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3,999,844股的股份,其中分别
包括自然人蒋红星所持枝江股份13,159,844股、自然人曹生武所持枝江
股份4,440,000股、自然人谭崇尧所持枝江股份4,000,000股,以及自
然人薛传全所持枝江股份2,400,000股,合计占枝江股份股本总额的30%。
现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价格拟定为人民币叁亿伍仟玖佰玖
拾玖万柒仟陆佰陆拾元(¥359,997,660.00)。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股份”)系一家根据
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并有效存续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枝江股份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捌仟万元(¥80,000,000.00),其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40,800,000 51%
枝江市财政局 15,200,156 19%
蒋红星 13,159,844 16.45%
曹生武 4,440,000 5.55%
谭崇尧 4,000,000 5%
薛传全 2,400,000 3%
合计 80,000,000 100%
(二)、买卖各方:蒋红星先生、曹生武先生、谭崇尧先生和薛传全先生合
称为“卖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买方”。
(三)、买方拟向卖方购买、卖方有意向买方出售枝江股份23,999,844股,
其中分别包括自然人蒋红星所持枝江股份13,159,844股、自然人曹生武所持枝
江股份4,440,000股、自然人谭崇尧所持枝江股份4,000,000股,以及自然人薛
传全所持枝江股份2,400,000股,合计占枝江股份股本总额的30%。股份转让价
格拟定为人民币叁亿伍仟玖佰玖拾玖万柒仟陆佰陆拾元(¥359,997,660.00)。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卖方基本情况
蒋红星先生,个人(身份证号码为422723196301280414),其地址为湖北省
枝江市马家店街办迎宾大道西段;
曹生武先生,个人(身份证号码为42272319630129041X),其地址为湖北省
枝江市马家店街办迎宾大道西段;
谭崇尧先生,个人(身份证号码为422723195810240416),其地址为湖北省
枝江市马家店街办迎宾大道西段;
薛传全先生,个人(身份证号码为420523196510230031),其地址为湖北省
枝江市马家店办事处胜利路28号。
2、买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法定代表人:杨启典
注册资本:1672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67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饮料(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果味饮料、乳味
饮料)、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糕点(烘焙类糕点)、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
具等制品生产,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批发及进出口业
务。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2日
买方现持有枝江股份51%的股权。
3、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枝江市马家店迎宾大道西段
法定代表人:蒋红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白酒酿造、销售;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其他酒(配制酒)的生产、
销售;纸箱及包装品生产、销售。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0日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股份
1、交易标的股份为枝江股份30%的股权。
2、买方于2009年9月受让枝江股份51%的股份,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34802.4万元。
(二)、交易标的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110860号审计报告,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资产总额为1,172,307,200.62元,负债总额为593,408,035.50元,净
资产为578,899,165.12 元,营业收入为1,559,416,699.81 元,净利润为
177,317,862.94 元。
三、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