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公告编号:2019-077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拟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前述议案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原因
鉴于公司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自发布至今,资本市场的相关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经与各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和交流,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并审慎决策,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规模
修订前:
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含26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修订后:
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含36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修订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和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151,458.00 150,000.00
2 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 54,183.00 50,000.00
3 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 63,486.49 60,000.00
合计 269,127.49 260,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可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项目投资进度、金额和实施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修订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和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151,458.00 150,000.00
2 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 54,183.00 50,000.00
3 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 63,486.49 60,000.00
4 偿还有息负债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369,127.49 360,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可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项目投资进度、金额和实施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除上述条款调整外,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是在充分实地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环境做出的审慎举措,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