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0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10.66元/股调整为8.0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750,469,043股(含本数)调整为
不超过993,788,819股(含本数)。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5日和
2016年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与《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1月26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0.66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750,469,043股(含750,469,043 股)。若公司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6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批文。
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2017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并同意将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0,400,678股为基
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650,120,204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150,520,882股。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
为2017年6月7日,除息日为2017年6月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
6月8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7年6月9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2017年6月9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
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0.66元/股调整为8.0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0.66-0.2)/(1+0.3)=8.05 元/股(向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0.66元/股调整为8.05元/股,相应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750,469,043股调
整为不超过993,788,819股(向下取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