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295 沪市 鄂尔多斯


首页 公告 600295: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办公用房的公告

600295: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办公用房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600295: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办公用房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 2022-034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 B 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办公用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冶集团”)拟分别以 1,344,837,551.49 元、1,328,519,728.51 元人民币向上海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合地产”)购买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259 弄 3 号、4 号写字楼物业及其地下 210 个停车位(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用于商业、办公和综合服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受疫情影响,解除抵押、办理产权证等相关手续可能受到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经营需要,为满足公司品牌形象空间展示、时尚产业创意研发、市场整合营销传播、新零售商业运营、国际业务拓展、资本运营等业务办公经营场所的需求,本公司及电冶集团拟以总计 2,673,357,280 元人民币向华合地产购买交易标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拟出资 1,344,837,551.49 元购买 3 号、4 号物业 1-14 层(面积
26,386.3 平米)及其地下 210 个车位,用于品牌形象展示及销售、纺织工程技术中心、品牌设计创意工作室、新零售商业运营、国际业务拓展、资本运营等办
公和综合服务。

  2.电冶集团拟出资 1,328,519,728.51 元购买 3 号物业 15-23 层(面积
19,008.36 平米), 用于电冶集团能源研究院、工业公司技术研究、科研创业工作室、营销平台和国际业务拓展和技术交流等。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配套部分银行贷款,相关协议计划近期签署。

  (二)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上海是我国重要的经济、科技、金融中心,国际讯息发达,也是高端人才聚集地,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便捷的交通运输;是中国面向世界的时尚窗口、时尚之都,具备完善的时尚产业链。公司总部及两大生产基地均地处中国西部资源富集地区,具有明显的地域产业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会进一步实现公司两地的产业融合、双向赋能、优势互补;为公司品牌发展提供具有国际视野的商业环境;为公司产品展示、新品发布、新零售平台提供长期稳定的优越环境;有利于先进成熟技术的引进、合作,以高新技术和研发创新推动产业链向智能制造、低碳绿色提档升级;有利于拓展更深层次的国际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打造公司新销售运营中心、时尚产业研发中心、能源发展研究中心、国际业务拓展中心,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要求。

  (三)本次交易决策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20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工业园区行政中心 8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购买房产在参考标的房产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配套部分银行贷款,此次购买交易标的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和战略意义,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签署合同文本、交割款项并办理产权证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6MA1FY2WP18

  成立时间:2016 年 7 月 26 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 169 号 2 层 117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999-1 号 V5 栋

  法定代表人:王昕轶

  注册资本:182,550.769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展览展示服务。

  股权结构:上海潼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50%。

  (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经查询,华合地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合资产总额 30.80 亿元,负债总额 7.70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23.10 亿元。营业收入 31.74 亿元,营业成本 23.02 亿元,
净利润 4.82 亿元(未经审计)。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华合资产总额 29.37
亿元,负债总额 6.3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23.07 亿元。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为0,净利润-0.03 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259 弄 3 号、4 号物业(实测建筑面积为 45,394.66
平方米)及地下车位 210 个。

  交易标的西邻南北高架、北邻北横通道、南邻延安高架等交通要道,十分钟内可达外滩、人民广场、南京西路;四十分钟可抵达虹桥枢纽,一小时内可至浦
东机场。四轨交环绕,紧邻 10、12 号线天潼路站,2、8、10、12 号等地铁线路无缝衔接城区、高铁与机场。

  交易标的位于静安区苏河湾板块,静安“一轴三带”重点区域——苏河湾滨水商务集聚带,未来将打造世界级滨水中央活动区。根据“十四五”规划方案,该区域将重点发展金融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产业。
  2.交易标的类型:商业、办公、特种用途(停车位)

  3. 权属状况说明:除下述抵押情况外,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截止本公告日,交易标的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交易标的存在抵押,正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抵押具体情况见本公告“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之“(二)标的物业位置及范围”。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交易标的项目主体已完工并验收合格,于 2021年 12 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尚待办理产权证。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在参考标的房产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交易
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其中 3 号、4 号物业实测建筑面积 45394.66 平米,总价
2,632,890,280 元,均价 58,000 元/平米。210 个产权车位,总价 40,467,000
元,单价 192,700 元/个。

  此次交易是采用市场比较法,参考同类地段同类物业近期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价格。本标的所在项目的另外两栋写字楼成交均价分别为 68500 元/平米(2020
年 12 月成交)、69738 元/平米(2021 年 10 月成交)。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公开信息了解到 2019 年以来,本标的周边地区成交的写字楼的均价区间约为 5.68 万/平米——9.87 万/平米,本次公司及电冶集团整体购买的交易标的成交均价为 5.8 万元/平米,在此区间内,是合理的。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协议双方计划近期签署《写字楼及停车位交易框架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双方


    甲方(卖方):上海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一)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二)

    (二)标的物业位置及范围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259 弄 3 号、4 号物业(以下称为“写字楼物业”)
及其地下 210 个停车位(B1、B2、B3 层)(以下称为“停车位物业”)(写字楼物业和停车位物业统称为“标的物业”)。

    物业性质包括商业、办公、特种用途(停车位)。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自
2016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56 年 3 月 30 日止、办公自 2016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66
年 3 月 30 日止。

    抵押类型:在建工程抵押

    抵押人:上海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抵押登记机构:上海市静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抵押登记日期:2019 年 4 月 22 日、2019 年 8 月 23 日

    债务履行期限:2019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1 日。

    (三)写字楼物业建筑面积

    写字楼物业实测建筑面积 45,394.66 平米。写字楼物业内如有不计入产权
证面积的部分,该部分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要求合理使用。

    (四)物业价格

    含税总价 2,673,357,280 元。其中:写字楼物业购买总价为 2,632,890,280
元;停车位物业购买总价为 40,467,000 元。

    以上写字楼物业和停车位物业由乙方一和乙方二分别购买如下:

    乙方一:

    (1)购买写字楼物业的购买价为 1,304,370,551.49 元,对应写字楼物业
实测面积为 26386.3 平方米,对应写字楼物业名义楼层第 1 层至第 17 层(对应
实际楼层第 1 层至第 14 层),共计 14 层。

    (2)购买停车位物业的购买价为 40,467,000 元,对应 210 个产权停车位。

    乙方二:

    购买写字楼物业的购买价为 1,328,519,728.51 元。对应写字楼物业实测面
积为 19008.36 平方米,对应写字楼物业名义楼层第 18 层至第 27 层(对应实际
楼层第 15 层至第 23 层),共计 9 层。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所述的写字楼物业含税总价为按照实测面积及含税均价计算价格,且写字楼物业与停车位物业含税总价均已包含增值税。

    (五)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乙方应按照如下方式向甲方分期支付标的物业房款:

    (1)写字楼物业:

    第一期付款: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向甲方支付写字楼物业房款的10%,即 2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