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常务副总经理QI XIAOMING(齐晓明)先生于2021年11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增持金额109,200元,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常务副总经理QI XIAOMING(齐晓明)先生
(二)本次增持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常务副总经理 QIXIAOMING(齐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92,600 股。
二、增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自有资金。
三、增持股份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
司股份 30,000 股,增持金额 109,200 元,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增
持完成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QI XIAOMING(齐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2,600股,持股比例为 0.015%。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主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增持前持 增持股份 增持金额 增持后持股 增持后持股
姓名
股数(股) 数量(股) (元) 数(股) 比例(%)
QI XIAOMING
192,600 30,000 109,200 222,600 0.015
(齐晓明)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增持股份自买入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3、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的本公司股份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