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实
施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编号:2021-026),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1-0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为 25,43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4.01 元/股,成
交的最低价格为 3.68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993,701.98 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