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0-020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资产收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域贸易”)拟以江西富源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源贸易”)截至2010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
收购易明超先生持有的富源贸易65%的股权,收购陈保华先生持有的富源贸易
35%的股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此次通过收购富
源贸易股权,利用其成熟的业务渠道和较好的综合资源,结合成域贸易进出口贸
易的优势,可以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日常现金流量和净利润,以达到
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目的。
一、交易概述
2009年8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易明超
先生、陈保华先生在北京签署了《关于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拟以富源贸易截至2009年10月31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收购易明超先生持有的富源贸易33.15%的股权,收购
陈保华先生持有的富源贸易17.85%的股权。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
上述《关于收购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会议决定待拟收购目
标资产的审计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现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对原《股份转让协议》
相关事宜进行了变更,成域贸易与富源贸易股东易明超、陈保华于2010年9月28
日在北京签署了《关于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确认协议》,成域贸易
以富源贸易截至2010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收购易明超先生持有的
富源贸易65%的股权,收购陈保华先生持有的富源贸易35%的股权。双方确定的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3,305,258.07元。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关于收购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项交易切实可行,确保了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及产业
调整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本次收购只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易明超
持有富源贸易65%股权。
陈保华
持有富源贸易35%股权。
易明超、陈保华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易明超、陈保华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注册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学院路石泉村综合楼
工商注册号:360000210001772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0日
税务登记证:赣国360111799462512号3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涉及凭许可证、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经营的项目除
外)。
2、富源贸易现股东为易明超(持有65%股权)、陈保华(持有35%股权),
与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无关联关系。
3、最近期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316,493,217.68 331,055,022.26
负债总额 273,989,982.39 287,749,764.19
所有者权益 42,503,235.29 43,305,258.07
项 目 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1-3月
营业收入 123,535,734.77 60,605,667.97
营业利润 5,089,831.07 1,069,363.70
净利润 3,817,373.31 802,022.78
截至2010年3月31日,富源贸易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11,990,802.93元(经
审计),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人民币0 元,
该公司无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
截至2010年3月31日,富源贸易资产负债率为:86.92%。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双方名称:转让方:易明超、陈保华, 受让方:深圳市成域进出
口贸易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第三方
权益(向受让方母公司所进行的质押除外)的富源贸易10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3)交易金额:双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格按照富源贸易截至2010年3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截至2010年3月31日,富源贸易净资产为43,305,258.07
元。
(4)支付方式:受让方以货币资金方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向转让方支
付收购价款,受让方应于股权过户日后六个月内支付完毕。
(5)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4
(6)公司的经营管理:在股权过户完成前,富源贸易由转让方进行管理和
经营;股权过户完成后,受让方将派人对富源贸易进行经营和管理。
(7)收益分配:双方同意,2010年3月31日前富源贸易所产生的一切盈利或
亏损由原股东享有或承担,2010年3月31日之后富源贸易产生的一切收益或亏损
由新股东享有或承担。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1、在完成股权过户前,富源贸易由易明超、陈保华进行管理和经营。股权
过户后,成域贸易将派人对富源贸易进行经营和管理。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成域贸易、富源贸易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会
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完全分
开。
3、此次收购富源贸易的资金由成域贸易自有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提
供,支持成域贸易完成收购。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通过收购富源贸易股权,利用其成熟的业务渠道和较好的综合资源,结
合成域贸易进出口贸易的优势,可以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日常现金流
量和净利润,以达到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目的,符合公司的现实利益及股东
的长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确认协议》
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资产收购的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