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物华股份 证券代码:600247 编号:2003-027号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出售本公司所持有的重庆物华路桥有限公司90%的股权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4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决定以2245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价格出售本公司所持有的重庆物华路桥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公司200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9日,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60号南国大楼东4楼105室;注册资本14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向兴;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买商品)。
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重庆物华路桥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为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0%的股份。该公司主营路桥经营管理。
重庆物华路桥有限公司2002年底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87万元,负债总额3743万元,净资产20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8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389万元;2003年9月底的资产总额为6875万元,负债总额3980万元,净资产24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07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232万元(未经审计)。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股权转让协议》规定转让价为人民币2245万元,是以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基础的协议价格,结算期限为在协议生效后60日内,受让方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转让款。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将所收款项将用于购置具有未来升值潜力的优良资产。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市政府为充分发挥主城区城市道路的交通功能,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城市发展环境,决定在三年内逐步实现路桥收费行为的政府化,故重庆物华路桥有限公司未来的路桥经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遂本公司决定出售该项资产,该资产的处置增强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并增加投资收益3万元,未对公司利润及资产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物华股份 编号:2003-026号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在深圳市设立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为黄俊岩先生。公司的经营范围拟定为:物资交易市场的开发、建设,场地的租赁,五金、化工产品、稀有金属、农副产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材的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消耗材料的经销。
三、同意与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所持有的重庆物华路桥有限公司的90%股权转让给该公司,转让价为2245万元。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