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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37 沪市 铜峰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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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铜峰电子: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57,306,590股

  发行价格:6.98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控股股东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投资”)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1、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8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江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铜峰电子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2 年 9 月 29 日,铜峰电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修订稿)》,并决定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2 年 9 月 30 日,西湖投资就铜峰电子本次发行作出批复,同意公司
实施本次发行。

  (4)2022 年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江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修订稿)》《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项。

  (5)2023 年 2 月 22 日,铜峰电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江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6)2023 年 3 月 10 日,铜峰电子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3 年 5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3 年7 月12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铜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0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 57,306,590 股。

    3、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98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8.2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662,855.90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337,142.30元。

    5、保荐机构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3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 7 家认购对象
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并于 8 月 9 日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分别签订《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各认购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
  经容诚会计师审验,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下午 3:00 止,国元证券指定的
股 东 缴 存 款 的 开 户 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合 肥 四 牌 楼 支 行 营 业 部 的
1302010129027337785 账号已收到 7 家(名)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39 笔,
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999,998.20 元(大写叁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
捌元贰角)。2023 年 8 月 11 日,容诚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3]230Z0211 号)。

  2023 年 8 月 14 日,容诚会计师就铜峰电子本次发行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3]230Z0210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8 月 13 日止,铜峰电子向 7 家(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7,306,59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999,998.2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662,855.9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337,142.3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7,306,59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40,030,552.30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铜峰电子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办理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登记手
续,新增股份 57,306,590 股,登记后股份总数 621,676,155 股。

  (四)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铜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铜峰电子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除大江投资外其他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意见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

  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符合上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现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锁定期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57,306,590 股,认购总金额为 399,999,998.20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7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191,977      119,999,999.46      18

 2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        2,865,329        19,999,996.42      6

                  司

 3      易米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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