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 ST 罗顿 编号:临 2020-044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事项概述
2020 年 6 月 3 日,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衡机电”)分别与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徽隆行”)、浙江绍兴津津乐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津津乐道”)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罗衡机电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87,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949%)转让给永徽隆行、津津乐道,其中永徽隆行受让 53,398,521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6%;津津乐道受让 34,401,47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8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7 号)。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信息
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转让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一)罗衡机电与津津乐道终止股份转让协议事项
2020 年 6 月 3 日,罗衡机电与津津乐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罗
衡机电将持有的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4,401,479 股股份以人民币209,378,100.00 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款”)转让给津津乐道,津津乐道应向罗衡机电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款。
经友好协商,2020 年 9 月 7 日,罗衡机电与津津乐道签署了终止协议,同
意终止罗衡机电、津津乐道于 2020 年 6 月 3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
协议中双方一致约定:
1、双方同意终止《股份转让协议》,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除终止协议另行特别约定外,双方不承担《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义务,也不享有原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双方对原协议的履行无其他任何争议,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追索对方违约等相关责任。
2、《股份转让协议》第十二条(保密)、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和第十四条(其它)应在终止协议生效后持续有效。
(二)罗衡机电、龙山有道、长城国瑞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事项
2020 年 9 月 7 日,罗衡机电、无锡龙山有道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龙山有道”)、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罗衡机电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34,401,479 股转让给龙山有道,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7.84%。股份转让的价格各方协商确定为 6.086元/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209,378,1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5 号)。
(三)罗衡机电、永徽隆行、长城国瑞三方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事项
根据谈判进程,因拟在原协议中加入质权人长城国瑞,2020 年 9 月 7 日,
罗衡机电、永徽隆行、长城国瑞三方重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的罗顿发展 53,398,521 股股份数量保持不变。重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增加条款如下:
“质权人同意在标的股份质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转让方将标的股份出让给受让方。质权人同时同意,根据股份转让款抵扣债权的具体情况和标的股份过户的需求,配合受让方完成股份质押解除手续。”
其它条款内容相较原协议无实质变化。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