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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6 沪市 复星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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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6:复星医药出售资产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600196:复星医药出售资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1-120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 复药 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 复药 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转让概况:

  本公司拟向天津金耀转让所持有的天津药业合计 25.0011%的股权,本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143,256.3030 万元;根据约定,本次转让预计将分三期付款和交割。

    ●本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本次转让概况

  2021 年 8 月 23 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复星医药”)与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系目标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天津金耀”或“受让方”)、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系受让方天津金耀的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天津医药”或“担保方”)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天津金耀转让所持有的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药业”或“目标公司”)25.0011%股权,本次转让价款总额
为人民币 143,256.3030 万元。本次转让价款总额参照目标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基础,经各方协商确定。根据约定,本次转让预计将分三期付款及交割,各期分别转让目标公司 8.3337%的股权。同时,作为受让方之控股股东,天津医药将就天津金耀在本次转让下的全部债务/责任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转让完成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本次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转让已经复星医药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1、天津金耀(受让方)

    天津金耀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注册地为天津市河东区,法定代表人为郭珉。
天津金耀的经营范围为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化工原料、制剂、中成药、中药材、葫芦巴胶、保健食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和相关制造加工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截至本公告日,天津金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192 万元,天津医药持有其 100%的股权。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津金耀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234,47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为人民币 323,586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52,727 万元;2020 年,天津
金耀实现收入人民币 313,19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92 万元。

  根据天津金耀管理层报表(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天津金耀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282,1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352,881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63,393 万元;2021 年 1 至 3 月,天津金耀实
现收入人民币 84,93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376 万元。
    2、天津医药(担保方)

    天津医药成立于 1996 年 6 月,注册地为天津市河西区,法定代表人为郭珉。
天津医药的经营范围为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各类商品、物资的批发、零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化妆品、日用百货、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玻璃仪器、纸制品、橡胶制品、净化设备及材料、卫生保洁消毒用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销售;仪器仪表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会议服务;广告业务;医药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劳务服务;计算机及软件调试维修服务;摄影、冲印服务;干洗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包装制品、中药材、兽药销售;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销售;普通诊察仪器、物力治疗及康复仪器、器械、中医器械、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按药品管理的除外)、医用制气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器具及材料、光谱辐射治疗仪销售;基础外科(口腔科、妇科)手术器械、医用供气输气装置、医用冷敷器具、医用 X 胶片及处理装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出版物出版(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津医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596,64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为人民币 794,285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083,975 万元;2020 年,
天津医药实现收入人民币 1,410,932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583 万元。

  根据天津医药管理层报表(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天津医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678,69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812,167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128,201 万元;2021 年 1 至 3 月,天津医药
实现收入人民币 378,177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6,054万元。

    三、目标公司基本信息

  天津药业成立于 1988 年 7 月,注册地天津市河东区,法定代表人为郭珉。
天津药业的经营范围为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制剂、中成药、中药材、化工原料、葫芦巴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研发、转让;承包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企业;劳动服务;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自有房屋出租;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制造、加工、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天津药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497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复星医药        天津金耀        天津涉宝注

                                25.0011%                74.0003%              0.9986%

                                  天津药业

注:天津涉宝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药业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股份代码 600488)50.38%的股权。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津药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161,009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为人民币 468,010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73,794 万元;2020 年度,天津
药业实现收入人民币 311,404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7,963 万元。

  根据天津药业管理层报表(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天津药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196,43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488,884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87,742 万元;2021 年 1 至 3 月,天津药业实
现收入人民币 84,36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359 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本公司拟向天津金耀转让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25.0011%的股权(即标的股权)。

  2、股权转让价款:经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143,256.3030 万元。

  3、付款及工商变更登记安排:


  (1)第一期:天津金耀应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人民币 47,752.1010 万元。本公司收到天津金耀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后30 日内,将协助并配合目标公司办理 8.3337%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第二期:天津金耀应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人民币 47,752.1010 万元。本公司收到天津金耀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后30 日内,将协助并配合目标公司办理 8.3337%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第三期:天津金耀应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人民币 47,752.1010 万元。本公司收到天津金耀支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后30 日内,将协助并配合目标公司办理 8.3337%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保证责任:

  作为天津金耀控股股东,天津医药同意天津金耀按约定受让标的股权,并就天津金耀在本次转让下的全部债务/责任向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天津金耀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5、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而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生效: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7、其他: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产生税费依法由各方各自承担。

    五、本次转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旨在优化资产配置,提升本集团资产运营效率。

  如本次转让全部完成,预计将为本集团贡献收益人民币约 19,400 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前、未经审计)。由于本次转让预计将分三期交割实施,相关收益将分期确认。本次转让实际收益贡献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转让所获款项将用于补充本集团运营资金及归还带息债务。本次转让全部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六、本次转让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转让已经复星医药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七、备查文件

  1、 复星医药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2、 《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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