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12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 H 股回购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A 股回购进展
2024 年 3 月 26 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A 股回购方案(以下简称“A 股回购方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 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有关详情请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 A 股回购方案,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回购 896,300 股 A 股,回购
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987.2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当日回购最高价人民币22.42 元/股、最低价人民币 21.87 元/股。
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于 A 股回购方案下,本公司累计已回购 2,836,100
股 A 股,累计回购金额约为人民币 6,283.0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最高价人民币 22.42 元/股、最低价人民币 21.87 元/股。
二、H 股回购方案及进展
根据法律法规、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之回购本公司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回购 H 股授权”),董事会批准本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以自有资金回购本公司 H 股,回购 H 股数量
不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日(即 2024 年 6 月 26 日)本公司 H 股股份总数(即
551,940,500 股)的 5%(即不超过 27,597,025 股)(以下简称“H 股回购方案”),
并根据回购 H 股授权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回购 H 股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或作为库存股份等。
根据 H 股回购方案,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首次实施 H 股回购,共计回
购 1,532,500 股 H 股,回购金额合计约为港币 1,874.8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当日回购最高价港币 12.48 元/股、最低价港币 11.98 元/股。
受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环境、股价波动以及资金安排等因素,有关 H股实际回购的时间、数量及价格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回购方案可能无法全部实施完毕、需作变更或提前终止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及相关回购方案,视市场情况择机回购本公司股份,并就回购方案的执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