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9-38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
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工”或“公司”)
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
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 ”)拟将其持有的长城电工171,272,753 股(占长城电工总股份的 38.77%)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装备集团”)。
本 次 无 偿 划 转 完 成 后 , 电 气 装 备 集 团 将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171,272,753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8.77%,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电气装备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近日,公司收到电气装备集团集团转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9 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豁免电气装备集团要约收购义务,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171,272,753 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38.77%而
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次无偿划转股份事项尚需办理股份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