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25日召开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配股预案。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证券监督特派员办事处“呼证监发字(2000)49号”文初审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11号”文核准。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比例:本次配股以公司1998年5月26日上市时的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4、配股价格:每股配售价格定为人民币10元;
5、配股总数:可配售总数为1380万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管字(2000)193号文件的批复,国家股可配售18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1200万股,由于1999年度公司已实施送股(10送3股),公司社会公众股变为5200万股,因此,本次配股,社会公众股的配股比例实际为10:2.307692。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予以刊登。
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