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绍勇 李养民 唐兵
林万里 蔡洪平 董学博
孙铮 陆雄文 姜疆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释义 ...... 9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1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1
(二) 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1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12
(四)股份登记情况...... 13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13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14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4
(三)关于发行对象是否涉及私募基金及其备案情况的核查...... 18
(四)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出资情况的说明...... 18
(五)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18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9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19
(二)联席主承销商...... 19
(三)发行人律师...... 20
(四)审计机构...... 21
(五)验资机构...... 21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A 股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22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2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23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23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23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24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24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24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24
第三节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25
第四节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7
第六节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5
二、备查文件地点 ...... 35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中国东航 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认购方、认购人、 指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东航集团
控股股东 指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东航集团发行不超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494,930,875股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定价基准日 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普通会议
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2月3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联席主承销商 责任公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Eastern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16029816
成立日期:1995 年 4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6,379,509,203 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 36 号东航之家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201202
A 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股票简称:中国东航
A 股股票代码:600115
H 股股票上市地:香港联合交易所
H 股股票简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
H 股股票代码:00670
ADR 上市地:纽约证券交易所
ADR 股票简称:China Eastern
ADR 股票代码:CEA
联系电话:021-22330920、021-22330930
传真:021-62686116
电子信箱:ir@ceair.com
网址:www.ceair.com
经营范围: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商务(不涉及第三方平台等增值电信业务);空中超市(涉及许可证配额及专项许可的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零售(涉及国家限制及许可证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1 年 2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9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 年 3 月 2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东航集团出具《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东航发[2021]33 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总体方案。
2、2021 年 3 月 25 日,香港证监会出具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清洗
豁免的无异议函。
3、2021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取得了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出具的
《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准予许可决定书》(民航华东政法〔2021〕1 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民航华东局准予批复。
4、2021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5、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东
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8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东航集团,共 1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东航集团发出《缴款通知书》,
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止,东航集团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1 年 10 月 28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1)验字第 61056687_B01 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认购资金缴存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验资报告》。根据该报
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止,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已收到中国东航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10,827,999,997.50 元。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
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 年 10 月 28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1)验字第 61056687_B02 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中国东航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94,930,875 股,
每股发行价格 4.34 元,每股面值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27,999,997.5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638,943.4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20,361,054.02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494,930,875.00 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公开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人民币 7,638,943.48 元,具体包括:
项目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香港证监会清洗豁免费 3,814,032.00
保荐承销费 1,132,075.47
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