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0-01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方案和进展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 2020 年 2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为 7.06 元/股,发行数量为 161,704,833
股人民币普通股。依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1 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2,049,663
2 浙江盈家科技有限公司 49,655,170
合计 161,704,833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刊登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做出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0]6 号)。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行政许可申请
文件,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200480
号);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
20048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引入战略投资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就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要求及程序进行了明确。监管问答发布后,尚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监管问答的相关要求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引入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盈家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办理大厅网上系统完成提交,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取得接受凭证,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取得行政许可受理单。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过程中,公司将有序按照其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推进项目。
公司或需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相关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要求。本次非公开股票相关发行对象存在不符合战略投资者要求的可能,后续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