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51:宁波联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
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宁波联合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宁波联合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人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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