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04-027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配股可流通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现将本公司配股实施后股份变动情况及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次配股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0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4年6月29日刊
登了配股说明书,向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配股,配售股份总数为15亿股。本次配
售的价格为3.00元,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327,421.96元并加上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利息收入478,373.98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4,417,150,952.02元。
按照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
部用于收购联通集团持有的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联通BVI公司”)的股权。
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的每股收益将增厚。以本公司2003年备考每股收益测算,本次
配股将使得公司每股收益增厚3.2%。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联通BVI公司的股权
比例将由73.84%上升至82.09%。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已通过联通集团投入到联通新时空公司,用于CDMA网
络建设,从而减少CDMA网络建设的财务费用,降低CDMA网络的建设成本,进一步降
低运营公司的网络租赁成本,最终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本公司运营的CDMA
1X网络可以平滑过渡到3G,建设CDMA网络将满足消费者大部分的数据需求,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本次股份变动原因
本公司于2004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配股
说明书摘要及配股获准公告,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h t t p:
// www. c h i n a u n i c o m- a. c o m)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 t t p
:// w w w. s s e. c o m. c n)。公司分别于2004年6月30日、2004年7月7日
、2004年7月16日和2004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本公
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次配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7月6日,除权基准日为2004年7月7日,缴款期
为2004年7月7日至2004年7月20日。本次社会公众股配股于2004年7月20日结束,
社会公众股股东实际配售股份为1,329,647,108股,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计170,3
52,892股由承销团包销,其中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包销99,656,442股,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34,070,578股,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销34,070,5
78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2,555,294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
,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327,421.96元并加上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利
息收入478,373.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17,150,952.02元。主承销商中
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已将配股款划转至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由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于2004年7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04)第131 号”)。
2004年7月26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4,417,150,952
.02元全部汇入联通集团指定的银行帐号;同日,联通集团已将上述款项全部汇入
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指定的账号,用于增加联通新时
空的注册资本;2004年7月26日,联通新时空已办理完毕验资手续,并由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文号:XYZH/A204138)。目前联通新时空已开始办
理有关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手续。
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四、公司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04年7月23日)
五、公司股份变动前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
六、关于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安排
经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新增可流通股份1,5
00,000,000股定于2004年7月29日上市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配股的决议和有关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07号”文;
3、本次配股的配股说明书及有关公告;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
04)第131 号”);
5、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