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727,1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1,156,427.48 元 ( 含 税 ) , 前 述 两 项 总 计 人 民 币
728,256,427.48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8号)核准,非公开发行1,064,274,779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6,456,368.21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20,807,636.20(含税)元后余额人民币4,225,648,732.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30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CDAA80007号《验资报告》。2020年11月1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274,645.64
2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0
合计 424,645.64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借款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借款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每笔银行借款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三、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情况如下:
(一)以自有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11月10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727,100,000.00元预先投入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还款金额 还款日期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800,000 2020-05-27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44,000,000 2020-07-01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100,000,000 2020-09-13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30,000,000 2020-09-14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20,000,000 2020-09-16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40,000,000 2020-09-17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32,000,000 2020-09-17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30,000,000 2020-09-23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玉林支行 60,000,000 2020-09-24
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玉林支行 20,000,000 2020-09-24
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营业部 100,000,000 2020-09-26
序号 银行名称 还款金额 还款日期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 70,000,000 2020-09-27
1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营业部 10,300,000 2020-10-17
1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50,000,000 2020-10-18
15 成都农商银行青羊支行 10,000,000 2020-10-23
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60,000,000 2020-10-28
1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20,000,000 2020-10-29
18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30,000,000 2020-11-10
合计 —— 727,100,000
(二)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总额23,244,063.68元(含税),截至2020年11月10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1,156,427.48元(含税)。
单位:元
序号 发行费用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 发行费用总额 预先支付发行费
(含税) (不含税) 用总额(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20,807,636.20 19,629,845.48 -
2 律师费用 1,100,000.00 1,037,735.85 600,000.00
3 会计师费用 480,000.00 452,830.19 -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300,000.00 283,018.87 -
费用
5 登记费用 556,427.48 524,931.58 556,427.48
合计 23,244,063.68 21,928,361.97 1,156,427.48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8,256,427.48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切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8,256,427.48元。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之内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8,256,427.48元。
(三)会计师鉴证结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四川路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四川路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