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招商银行 股票代码:60003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
(供境内投资者使用)
联合保荐机构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中心18层
联合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中心18层
财务顾问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配股说明书签署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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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A股配股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本次发行的《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
阅读《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A股配股说明书》及本A股配股说明书
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A股
配股说明书》及本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行
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
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A股配股说明书》及本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
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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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3年7月19日下发证监许可[2013]950号文,
核准本行进行本次A股配股。
2、本次配股为A股和H股配股,发行对象涉及境内外股东,提请股东关注A股
及H股发行公告。
3、本次配股比例为10配1.74,A股的配股价格为9.29元,A股和H股配股价格
经汇率调整后相同。
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若本次A股配股认购结束后,本行A股
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A股拟配售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本行应当按照发行价
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A股股东。
5、《A股配股说明书》及本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仅为在中国境内实施A股配股所
使用,不构成且不得成为对境外投资者的宣传材料,《A股配股说明书》及本A股配股
说明书摘要中有关H股配股的情况介绍也不应视作进行H股配股的宣传。
6、股利分配政策相关事项提示
根据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行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本
行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
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
损。本行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本行向内资
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宣布和支付。本行向H股股东支付
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币支付。
本行于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分别为62.57亿元、90.62
亿元和135.93亿元,分别占当年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24.28%、25.08%和30.02%。
本行2010-2012年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的其余部分均作为内生资本留存,以维
持本行合理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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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从2012年度起提高股利
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2012年起(含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在符合届
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规定的前提下,本行每年现金分红原则上将不低于
当年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税后净利润的30%,切实提高对广大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因
素:1)中国银行业将由依靠规模增长转变为规模与效益均衡增长的发展模式;2)提高
现金分红比例符合本行向内涵集约化经营模式转变的战略转型要求;3)提高现金分红
比例是注重股东利益、提高投资者回报的必然举措。
未来,本行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围绕提高本行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不断
完善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