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2-045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1号)同意注册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3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21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需要和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2022年10月20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保荐协议》,由华泰联合证券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当年剩余时间至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华泰联合证券是依法成立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的专业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财务顾问、证券承销及保荐等业务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公司与海通证券终止了原保荐协议,海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华泰联合证券己指派姜磊先生和李宗贵先生(简历见附件)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海通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华泰联合证券简介及保荐代表人简历
一、华泰联合证券简介
公司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注册资本:99,74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承销业务除外);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姜磊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法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恒辉安防、泰慕士、德业股份等公司的改制辅导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工作,江苏租赁、江化微等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李宗贵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四方冷链、如通股份、正海生物、爱朋医疗、恒辉安防、海力风电、泰慕士等公司的改制辅导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工作,恒顺醋业、林洋能源、奥特佳、启迪设计等公司的定向增发、公开发行可转债或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