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
35,437,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海通证券签订了《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海通证券是依法成立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的专业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财务顾问、证券承销及保荐等业务资格。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终止,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将承接原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海通证券自上述协议签署之日起具体负责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承接民生证券的持续督导责任,并指派陈禹安、李文杰担任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民生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发行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
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陈禹安: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硕士研究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李文杰: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