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2-080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22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73 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73 万股,剩余 6.13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均为 12.53 元/股。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与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22 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以 12.5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7.4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 8.7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73 万股,剩余 6.13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对象中包含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惠静女士。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0.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9,010.00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58.7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7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8.10%;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1.4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1.90%。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34.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49%。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 122.2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0.84%;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 12.3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6%。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5.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51%。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36.4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9.1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3.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安 净利润目标值 营业收入目标值
排 指标权重 50% 指标权重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0.9 亿元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 亿元
归属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2 年至 2023 年两年的净利润 2022 年至 2023 年两年的营业收入
归属期 累计不低于 2.2 亿元 累计不低于 70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2 年至 2024 年三年的净利润 2022 年至 2024 年三年的营业收入
归属期 累计不低于 4 亿元 累计不低于 120 亿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安 净利润目标值 营业收入目标值
排 指标权重 50% 指标权重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2 年至 2023 年两年的净利润 2022 年至 2023年两年的营业收入
归属期 累计不低于 2.2 亿元 累计不低于 70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2 年至 2024 年三年的净利润 2022 年至 2024年三年的营业收入
归属期 累计不低于 4 亿元 累计不低于 120 亿元
各解除限售/归属期目标值 指标对应解除限售/归属系
业绩考核指标
达成情况 数
达成 100%
净利润
未达成 0%
达成 100%
营业收入
未达成 0%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M=净利润对应解除限售/归属系数*50%+营业收入对应解
除限售/归属系数*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二)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2)。
3、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5)。
4、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8 日,确定以 13.84 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22.27 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6.48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43 名激励对象
共计授予 107.4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3 月 3 日。
6、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与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