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
完毕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10.90元/股调整为 9.90 元/股。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2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向66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
(七)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工作,向2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83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
(九)2023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3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04,03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该
权益分派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
根据《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10.90-1.00=9.90 元/
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0.90元/股调整为9.90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10.90 元/股调整为9.90 元/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原因、调整方法、调整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