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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1

震裕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1 年 11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蒋震林先生

    2、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梁鹤先生、张刚林先生、董维先生、芮鹏先生


    (2)独立董事:秦珂女士、贝洪俊女士、尤挺辉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蒋震林先生、梁鹤先生、秦珂女士,其中蒋震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贝洪俊女士、董维先生、尤挺辉先生,其中贝洪俊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尤挺辉先生、贝洪俊女士、洪瑞娣女士,其中尤挺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秦珂女士、贝洪俊女士、蒋震林先生,其中秦珂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王建红先生

    2、监事会成员:

    (1)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建红先生、邓晓根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罗运田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蒋震林先生

    2、副总经理:梁鹤先生

    3、副总经理:张刚林先生

    4、副总经理:邹春华先生

    5、副总经理:周茂伟先生

    6、副总经理:蒋宁先生

    7、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戴灵光先生

    8、财务总监:刘赛萍女士

    9、证券事务代表:郭银芬女士

    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戴灵光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郭银芬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戴灵光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戴灵光、郭银芬

    联系电话:0574-65386699

    传真号码:0574-83516552


    电子信箱:irm@zhenyumould.com

    邮编:315613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香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周茂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茂伟先生通过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6,524 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周茂伟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简历

    邹春华先生,197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级工程师。曾在南京汽车集团工作,参与汽车零件的加工工艺编制;曾在南京长江机器集团工作,担任电机铁芯级进模设计工程师。2005 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技术部设计科长、技术部长,副总经理职务;201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春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通过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516,305 股,间接通过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震裕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88,465 股,合计持有公司 604,770 股,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戴灵光先生,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教育
学院高师物理专业毕业。曾任宁海县香山中学教师、宁波鑫宇电器有限公司销售
部经理、一胜百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11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监事、宜宾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灵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通过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154,940 股,间接通过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震裕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87,253 股,合计持有公司 242,193 股,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周茂伟先生,198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海尔集团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工艺科科长,负责电机制造工艺的编制、实施及监督;曾任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工艺装备部部长,负责公司整体电机
制造工艺流程的设计、执行及革新。2008 年 8 月起 2018 年 2 月,担任公司营销
部部长。2012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1 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担任公司销售总监;2021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模具事
业部总经理。现兼任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茂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通过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206,524 股,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蒋宁先生,198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销售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苏州范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蒋震林先生与洪瑞娣女士为父(母)子关系,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赛萍女士,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震裕模具、震裕科技财务部长。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赛萍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通过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51,629 股,间接通过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震裕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
215,952 股,合计持有公司 267,581 股,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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