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 11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出席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蒋震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蒋震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人员如下:
(1)战略与决策委员会
蒋震林先生担任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梁鹤先生、秦珂女士担任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
(2)审计委员会
贝洪俊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维先生、尤挺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尤挺辉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贝洪俊女士、洪瑞娣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4)提名委员会
秦珂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贝洪俊女士、蒋震林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震林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鹤先生、张刚林先生、邹春华先生、戴灵光先生、周茂伟先生、蒋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戴灵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赛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银芬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额度内开
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