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
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江苏 溧阳、宁德福安、四川宜宾等地投资建设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江 苏溧阳项目、宁德福安项目、四川宜宾项目的投资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16 亿元、
人民币 4 亿元、人民币 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8)。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宜宾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宾震裕”)以实施四川宜宾震裕新能源电池结构件项目,并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
业 执 照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具体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宜宾三江新区 SJ-D-02-01(b) 地块;
2、出让面积:65,999 平方米;
3、地块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4、出让年限:30 年;
5、交易价格:11,087,832 元;
6、受让人:宜宾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7、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节假日不顺延),全额付清约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并随着公司相关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的战略发展用地,可以有效的解决公司精密结构件等业务的持续发展对生产经营用地的需求,为相关业务未来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此外,本次购买地块可以充分利用与现有厂区的集群优势,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对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