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FIN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FC”)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贷款并由公司和其子公司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伟循环”)、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伟新能源”)、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中伟新能源”)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IFC 为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成立于 1956 年,总部设于美国华盛顿,是全球最大的
专注于私营经济发展的国际开发机构。IFC 拟为公司提供贷款支持,基于此,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伟循环、湖南中伟新能源、广西中伟新能源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额度、期限、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最终同 IFC 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办理上述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及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增加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向 IFC 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贷款并由公司和其子公
司贵州中伟循环、湖南中伟新能源、广西中伟新能源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上述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 2 号干道与 1 号干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邓伟明
注册资本:56,96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材料、电池及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2021 年 9 月 30 日
科目名称
(审计数) (未经审计数)
总资产 986,411.11 2,068,663.06
总负债 602,742.38 1,610,666.32
净资产 383,668.72 457,996.74
营业收入 743,962.41 1,387,351.12
净利润 42,015.94 76,511.00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授信贷款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贷款期限长达七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有效提高公司现金流,有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此次贷款公司与 IFC 首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将有效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度。因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同意此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担保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及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管理经营行为,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其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规定,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总额占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24.84%。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体系母子公司之间担保,不存在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担保,且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224.1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4.28%,占总资产的 227.2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216.34 亿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7.85 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币种涉及美元等外币的,按照 2021 年 12 月 8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