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5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
公司董事吴柏赓、董事、副总经理宋奇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品渥食品”)董事吴柏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5%),董事、副总经理宋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5%),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董事吴柏赓先生预计减持不超过 1,8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875%,董事、副总经理宋奇峰先生预计减持不超过 3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0.37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董事吴柏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5%),
董事、副总经理宋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董事吴柏赓先生预计减持不超过 1,8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875%,董事、副总经理宋奇峰先生预计减持不超过 3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0.375%。
5、拟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吴柏赓、宋奇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公司股东吴柏赓、宋奇峰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现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品渥食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品渥食品上市后6个月内如品渥食品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3月24日,若遇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持有的品渥食品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2)公司股东吴柏赓、宋奇峰所持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本人持有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②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2、除上述承诺外,吴柏赓、宋奇峰先生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柏赓、宋奇峰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吴柏赓、宋奇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吴柏赓、宋奇峰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吴柏赓、宋奇峰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吴柏赓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宋奇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