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8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1.23 元/股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向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 万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及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为 163.15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1.6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0.15 万股,占本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5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2.04%;预留 1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97%。
本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朱国辉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25 15.32% 0.25%
书、财务总监
赵宇宁 董事、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9 5.52% 0.09%
吴鸣鹂 副总经理 50 30.65% 0.5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 66.15 40.55% 0.66%
及业务骨干(47人)
合计(50人) 150.15 92.04% 1.50%
预留 13 7.97% 0.13%
合计 163.15 100.00% 1.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
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3、归属安排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期 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5%
期 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5%
期 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3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3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
样不得归属。
4、禁售期
本计划的禁售期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条件 公司考核归属比例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 100%
收入增长率达到 20%及以上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 营业收入增长率
收入增长率达到 8%(含)至 20%(不含) /20%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 0
收入增长率低于 8%(不含)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 100%
首次授 收入增长率达到 56%及以上
予的限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 营业收入增长率
制性股 收入增长率达到 22%(含)至 56%(不含) /56%
票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 0
收入增长率低于 22%(不含)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 100%
收入增长率达到 100%及以上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 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收入增长率达到 40%(含)至 100%(不 /100%
含)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 0
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