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周鹏伟 叶文国 赵东辉
陈 垒 吴 芳 朱庚麟
孙俊英 李新禄 司贤利
全体监事签名:
李 燕 张志航 陈晓菲
全体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宋宏芳 滕克军 李 茵
发行人: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5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5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5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6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6
(一)发行方式......6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6
(三)发行数量......6
(四)定价情况......6
(五)募集资金情况与发行费用...... 11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1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1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14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15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15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机构...... 1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16
(二)律师事务所......16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17
一、本次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17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1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8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18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18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18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18
(五)本次发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情况...... 18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0
第四节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1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6
一、备查文件......26
二、查询地点......26
三、查询时间......26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项目 指 释义
翔丰华、发行人、公司 指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翔丰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象发行
《发行方案》 指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3、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由深交
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76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
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2022 年 7 月 6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2)
第 06922 号《验证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5 日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在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0200291429200030632 的账户已
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2 年 7 月 5 日收到发行对象缴纳的发行人股票认购资金人
民币 219,999,966.06 元。”
2、2022 年 7 月 6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2)
第 0692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6 日止,翔丰华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841,74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66.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971,698.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028,267.9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841,741.00 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00%。资本公积人民币 211,186,526.94 元。”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本公司承诺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竞价发行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三)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296,849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发行底价),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000 万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841,741 股,全部采取竞价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7,296,849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不存在发行失败的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5
月 1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的 80%,即发行底价为30.15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66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24.91%。
1、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中伦律师的见证下于2022 年 5月 13 日向91个特定对象发
送《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其中包括前 20 大 A 股股东(剔除关联方);
基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 5 家;其它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36
家,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对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的要求。
2022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期间,共有 12 家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