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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0-09-09

海昌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YANGZHOU SEASHINE NEW MATERIALS CO.,LTD.
            (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大厦

                      二〇二〇年九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昌新材”、“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
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创业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A 股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
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数量为 20,000,000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6.51%、42.29%、
43.55%,公司毛利率变动受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劳动成本、汇率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改进工艺、调整生产流程等相关措施来满足客户新产品需求,同时公司还通过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改进工艺水平等方式,在
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成本上升等不利影响,降低了毛利率的下滑幅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动工具领域的客户,若未来该领域出现需求不景气、增速放缓的情况,导致客户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价格,可能使公司毛利率出现下滑。但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或因公司不能持续提高经营效率导致产品成本上升,公司产品毛利率都可能有所下降。

    公司产品报价在供应周期内一般保持不变,特定产品或根据协商在后期有一定的降价空间。报告期各期,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的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每年持续开发新品,产品迭代产生的部分老旧型号产品经与客户协商有所降价。正常情况下,公司降价的产品在降价前的以往年度都已大规模量产,相应的产品工艺水平已提高、流程已优化、生产效率已提高,相应的单位成本也会有所降低,会抵销产品降价对收入以及毛利带来的影响。与此同时发行人每年均进行新品开发,新品通常具有较高的毛利水平,也会部分抵消降价对毛利的不利影响。综上,虽然部分产品存在降价的情况,但对公司高毛利率的可持续性未构成重要影响。但若公司的主要客户因终端需求变化或市场份额下降等因素大幅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价格或公司后续无法参与客户的新品开发,上述情况都将对公司毛利率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要客户集中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按合并口径统计)
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86%、87.72%、85.71%,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第一大客户史丹利百得(Stanley Black&Decker)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53.18%、55.70%、54.78%,发行人对史丹利百得存在重大依赖。史丹利百得是世界工具行业著名制造商,近年来在工具行业全球排名第一。发行人自 2002 年开始与史丹利百得合作,对其销售规模逐年扩大,合作稳定,可持续性强。但发行人与史丹利百得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框架合同,未约定具体交付的产品型号及数量,客户可决定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客户也可在合同有效期内通过减少或不再向发行人下达新的订单而与发行人减少或终止合作。若未来史丹利百得的市场份额下降、产品发展战略变化,导致其对发行人的需求降低,或因
发行人产品质量不能符合客户要求、不及时交付货物、为客户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触发合作协议中关于终止合作的条款等,史丹利百得可能减少甚至终止与发行人的合作,可能会导致发行人业绩增速放缓甚至下滑。

    (三)应用市场集中风险

    粉末冶金零部件应用广泛,主要用于汽车、办公、家电、电动工具等领域。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动工具零部件的占比分别为 91.91%、87.21%及 92.64%。尽管发行人正在积极拓展汽车、办公、家电零部件等下游市场,但如发行人下游电动工具行业的景气度下滑,将会直接影响到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四)国际贸易争端带来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口销售分别为
9,634.95 万元、10,944.42 万元、12,850.64 万元,分别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66.40%、65.26%、70.43%。2018 年 6 月以来,美国多次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进口关税,其公布的征税清单中包括部分电动工具等下游终端产品。自 2019 年 9月 1 日起,“3,000 亿清单”内的部分产品已被加征关税,发行人对美销售的产品被列入该清单内,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该部分产品的竞争力。尽管如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直接出口占比不超过 3%,即便当前其对美销售产品被列入“3,000 亿清单”,短期内所受到的直接影响仍较为有限。但若中国未来与美国的贸易摩擦升级或与其他国家产生贸易摩擦,如涉及公司出口的主要产品,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自 2020 年 1 月起,新冠病毒疫情逐渐向全国及全球蔓延,国家及各地政
府均采取延迟复工等措施,以阻止新冠病毒进一步蔓延及扩散。2020 年上半年,受疫情带来的公司及下游客户延迟复工影响,公司当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短期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发行人以境外销售为主,随着疫情在
全球的蔓延,发行人部分境外客户的生产经营也受到一定冲击。截至目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2017 年-2019 年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66.40%、65.26%、70.43%,其中境内关外的比例为 38.56%、37.18%、46.82%,鉴于境内疫情影响基本消除,位于国内保税区的客户目前已全部复工;直接境外客户的比例为 27.83%、28.07%、23.61%,这些客户主要位于墨西哥、匈牙利和巴西,目前正常开工生产,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较为有限。截至目前,发行人在手储备订单数量与 2019 年同期水平已基本接近,客户大规模变更或撤销订单的风险较小,出口收入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较为有限,并未达至重大不利之程度。但若全球疫情长时间未得到根本缓解,隔离管控措施恢复或长期持续,下游客户的开工生产受到限制,在手订单存在延迟交付的风险;若经济及居民消费陷入萧条,发行人产品的终端需求衰减,新订单的持续获取数量将存在减少的风险,2020 年度业绩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1834 号”文注册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30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海昌新材”,股票代码“300885”;
本次公开发行的 2,000.00 万股股票将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0 年 9 月 10 日

    (三)股票简称:海昌新材

    (四)股票代码:30088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00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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