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8 名,其中郭红彩、赵亮、赵华春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汇率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总额度不超过 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的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