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3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83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7,599,000.00 元,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5,917,215.31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41,681,784.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63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的所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002)。
二、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更好地保障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将存放于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张鹏先生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或将其转为一般户。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