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1-11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 2021 年 11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6 名,实际出席监事 6 名,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
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阿尔特(成都)汽车设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变更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满足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相关采购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