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1-10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0.5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