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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12月20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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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五纬路 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 15 层)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招
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
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
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340 万股,发行完成后新股发行数
量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
不进行公开发售老股。
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日期 【】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355.9091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振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量
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
于减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
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振生、陈振华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量
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
于减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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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
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荣轩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 2017 年 6 月本公司参与公司定
向增发取得的股份,自公司该次定向增发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 2017 年 6 月 26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
权除息后的价格;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的公司股票总量不
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减持
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在
本公司持股超过 5%的期间,将于减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
告。
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新、孙禄、
李延云、孙毓、陈树红、林琳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前述
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或拒绝履行上
述承诺。
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秦曦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前述锁
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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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或拒绝履行上述
承诺。
6、宁波龙鑫、天创盈鑫、天创鼎鑫、天津德厚、天创投管的承
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 2017 年 6 月本公司/本
企业参与公司定向增发取得的股份,自公司该次定向增发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之日( 2017 年 6 月 26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7、诚科建信、诚科建赢、诚科建达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8、其他股东深圳中盈、王晓蕾、苏州六禾、新余风炎、重庆科
微、宁波宏藩、康玉华、盛雷鸣、姚国龙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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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
特别注意下列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振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前述锁
定期期满后,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
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承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振生、陈振华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前述锁
定期期满后,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