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1-069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11 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临时会议方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股东孙陶然先生提名其本人和舒世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李蓬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达孜鹤鸣永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陈烈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孙陶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提名舒世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提名李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4)提名陈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尚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生效。
(二)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小兰女士、李焰女士、蔡曙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王小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提名李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提名蔡曙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尚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生效。
(三)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议;
(三)签署公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 (三)签署公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
(六)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 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利益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利益 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及时向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报告;
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的职权。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的职权。
第一百六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第一百六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 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审议批准其他无需经股东大会及董事 (八)审议批准其他无需经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审议的交易事项; 会审议的交易事项;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表决结果为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表决结果为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