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 2021-085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下午 02:4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D1栋6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32,050,5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5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9,048,6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38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233,001,9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12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0,692,9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3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648,6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7,044,3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805%。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孙陶然先生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1,945,612 股
1.02.候选人:选举舒世忠先生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1,939,380 股
1.03.候选人:选举李蓬先生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1,936,579 股
1.04.候选人:选举陈烈先生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1,933,179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孙陶然先生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588,012 股
1.02.候选人:选举舒世忠先生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581,780 股
1.03.候选人:选举李蓬先生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578,979 股
1.04.候选人:选举陈烈先生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575,579 股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孙陶然先生、舒世忠先生、李蓬先生、陈烈先生累计投
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孙陶然先生、舒世忠先生、李蓬先生、陈烈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通过《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王小兰女士为第三届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1,988,979 股
2.02.候选人:选举李焰女士为第三届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1,990,012 股
2.03.候选人:选举蔡曙涛女士为第三届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1,988,98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王小兰女士为第三届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631,379 股
2.02.候选人:选举李焰女士为第三届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632,412 股
2.03.候选人:选举蔡曙涛女士为第三届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631,380 股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王小兰女士、李焰女士、蔡曙涛女士累计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王小兰女士、李焰女士、蔡曙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通过《议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朱婕女士为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31,673,328 股
3.02.候选人:选举牛芹女士为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31,988,979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朱婕女士为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315,728 股
3.02.候选人:选举牛芹女士为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631,379 股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朱婕女士、牛芹女士累计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朱婕女士、牛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通过《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993,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56,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35,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69%;反对 56,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1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益文、李诗滢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