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9,242,29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价格:34.7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014,999,990.03元
4、募集资金净额:1,003,412,116.10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29,242,293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本次发行股票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新增股份本次可流通数量为0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1年9月29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一)发行类型......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发行时间...... 10
(四)发行方式...... 10
(五)发行数量...... 10
(六)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11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11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1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2
(十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2
(十二)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22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3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2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4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5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5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5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6
(一)主要财务数据...... 26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8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2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9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9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9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30
(一)保荐协议和保荐代表人...... 30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0
八、其他重要事项 ...... 31
九、备查文件 ...... 31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迪普科技、发行人、公司、 指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发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本次发行 指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即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 2021 年 8 月 25 日作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基准日)
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股东大会 指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2021 年 8 月 25 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6 楼
成立时间: 2008 年 5 月 28 日
上市时间: 2019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400,010,000 元(本次发行完成前)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迪普科技
股票代码: 300768
法定代表人: 郑树生
董事会秘书: 邹禧典
联系电话: 0571-28281966
互联网地址: http://www.dptech.com/
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
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
经营范围: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
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2、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1 年 1 月 20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3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6 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 年 8 月 9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了《发行
方案》。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向 146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
说明、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对发行结果的调整方法及追加认购程序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购价格、认购金额等内容。
前述发送对象包含《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127 名及《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19 名,合计 146 名。《发行方案》
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具体为: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不含关联方)、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2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 70 家其他已表达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