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21 年 5 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徐惠祥 王贤丰 齐学博
张志群 乔治 段文勇
曾雪云 张燕深 丁明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刘志东 王素坤 李东波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
徐惠祥 王贤丰 齐学博 于兴春 乔治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概要...... 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0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5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17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17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意见...... 18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1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5
一、备查文件...... 25
二、查询地点...... 26
三、查询时间...... 26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七彩化学 指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 指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报告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董事会 指 七彩化学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七彩化学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保荐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容诚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shan Hifichem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七彩化学
股票代码: 300758
法定代表人: 徐惠祥
成立日期: 2006年6月12日
上市日期: 2019年2月22日
注册地址: 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
办公地址: 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
发行人联系人: 于兴春
邮政编码: 114225
电话: 0412-8386166
传真: 0412-8386366
公司网址: http://www.hifichem.com/
电子信箱: zhengquan@hifichem.com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许可经营项目:1,8-苯二甲酸酐生产。一般经营项目:染、颜料和
染、颜料中间体、水处理剂、化工机械、化工防腐剂、润滑剂、
经营范围: 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料生产销售。
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证券类型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七彩化学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 8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部门核准通过
2020 年 9 月 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鞍山七彩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得同意。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出具《验
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3610000 号),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长江保荐共收到
发行对象汇入长江保荐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592,531,200 元。
2021 年 5 月 7 日,长江保荐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1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1]110Z0004 号),截
至 2021 年 5月 7 日,七彩化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49,377,600 股,
发行价格为 12.0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2,531,200 元(大写:伍亿玖仟贰佰伍拾叁万壹仟贰佰元整),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613,012.22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为 5,962,656.00 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会计师费用
471,698.11 元、律师费用 1,132,075.47 元,登记费用 46,582.64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84,918,187.78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9,377,6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35,540,587.78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为592,531,200元,根据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格,公司股票发行数量为49,377,6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数量的30%,调整后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数(股)
1 徐惠祥 444,398,400 37,033,200
2 惠丰投资 148,132,800 12,344,400
合计 592,531,200 49,377,600
注: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整),认购金额超过发行价格与取整